近日,省住建厅印发《湖北省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我市5个村进入省级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培育期名单,每个村可获“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本次我市入围的5个村为:随县高城镇梅子沟村、随县环潭镇柏树湾村、广水市杨寨镇大布村、曾都区何店镇花湾村和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绿水村。
按方案要求,湖北省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建设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分为培育期、创建期、提升期三个阶段,由省住建厅组织评价、筛选、考核,分期公布名单,考核通过的村庄进入下一个阶段,兑现奖补政策,建得越好可获得的资金扶持越多,未完成时间节点考核任务的村实行退出机制,不再继续享受相关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