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市政法委出台《全市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全市政法机关自觉把执法司法活动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来落实,实行建设性执法司法,为构建优质营商环境和疫后经济社会重振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措施》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全力服务疫后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和外来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在6个月内审结,普通破产案件原则上2年内审结,加大2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清结力度、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完善用好多部门“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提升涉企案件执行效率、效果,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措施》指出,要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强迫交易、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破坏生产经营、合同诈骗、伪造公司印章、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毁坏企业财物、敲诈勒索、抢劫、盗窃、职务侵占等侵犯财产犯罪,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侵犯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犯罪,涉及企业的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深挖根治和长效常治,严厉打击“砖砂石霸”、收取“保护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的黑恶势力,净化企业、工地、项目周边治安环境。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依法快速查办、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措施》要求,要规范涉及企业和经营者的执法司法活动。树立审慎理念,充分运用司法政策,依法保护企业创新创业行为、宽容失误试错行为、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投资人、高管人员、科研骨干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慎重决定采取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防止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涉企、涉产权、涉知识产权案件,确保财产刑依法执行到位。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对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依法严肃查处。
《措施》强调,要提升对企业的法治化服务水平。建立涉企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完成,为企业境外项目建设人员提供加急办证服务,放宽在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居留政策,实行企业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改革。深化“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园区”“平安工地”“平安项目”等创建活动,主动排查化解企业可能存在的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等风险隐患以及交通、消防、危爆物品等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涉企政务活动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准随意安排涉企会议、检查、调研,硬性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或陪同检查、调研,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每个政法单位至少联系服务1家骨干企业,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